有大頭症?《星光》男星嗆「駐唱給1200元看不起我」喊要提告 店家反擊「他惡人先告狀」雙方對話曝光

34歲的男歌手「劉明峰」在2007年參加知名歌唱節目《超級星光大道》爆紅後出道,當時他在節目裡也拿下第5名的好成績,不過之後的星途卻不是那麼順遂,現在轉為當駐唱歌手。不過近日卻有一間基隆的駐唱餐廳在網路上發出長文指控,劉明峰原先答應了2小時1200元的薪資,隨後卻翻臉不認人,還指控店家擅自貼出他唱歌影片,揚言要提告;而店家也不甘示弱,反控劉明峰根本是大頭症,公開當天一切的事情經過!

圖片來源:劉明峰F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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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三立新聞網》報導,有網友在「爆料公社」中指出,今年8月14日收到劉明峰女性友人詢問,能否讓他在店內駐唱?當時店家透過訊息回覆,告知歌手都要先試唱過才能決定,並加入群組協調演出時間,當下店家並未收到回覆,不料隔天劉明峰在未告知的情況下來到店裡,當時店員也詢問他要不要試唱1、2首歌,劉明峰卻回應:「我有需要試唱嗎?」隨後店家也告知他如果不是來試唱的,點餐要有200元的低消。

圖片來源:劉明峰F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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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當天店內在進行Open mic演唱,台上歌手眼尖發現劉明峰,就邀請對方上台演唱,現場也有粉絲直接點歌,劉明峰開唱後粉絲錄影轉發,店家也錄下演出片段,氣氛非常好。隨後業主和劉明峰表明店內預算是2小時1200元,劉明峰當下也加了店主的line方便日後聯繫,不過後續卻沒有任何的回應。沒想到9月份店家再次詢問劉明峰有無意願駐唱時,糾紛徹底爆發!

圖片來源:記者爆料網


劉明峰在對話中痛批店家開價不合理,「我上月在高雄演出酬勞是4萬5千元」、「你今天開這個價格,我可以很合理的懷疑你是看不起我是嗎」隨後更揚言對於未經同意公開影片要提告。隨後業者也不忍了公佈雙方對話,坦言當天劉明峰對於薪資、上傳影片都沒有異議,卻在1個月後翻臉不認人讓他們感到傻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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